2007年12月24日 星期一

亂編與創造

許多孩子再開始寫作文時,常問我,「寫真的,寫假的?」或是,「亂編一個可以嗎?」對於一個常常在創作童話、奇幻故事、小說的老師而言,實在很難跟十歲的孩子解釋「假作真實真亦假」的道理,因為,以孩子的年紀,「假的」等於是「騙人的」,這是一個負面的價值觀,所以,要如何解釋,「亂編」不等於「創造」呢?
首先,老師必須要將「擬真」這個介於創造與亂編之間的辭彙找出來,跟孩子解釋,有一些事情,在我們身上沒發生過,不代表不存在。最簡單的例子是,每一星期都可能有人中大樂透,但是,卻不是發生在我們身上,如果我們把自己想像為中樂透這個人,去敘述中樂透後發生的故事,這個故事就是從真實的角度出發,模擬真實的現狀,去敘述可能發生的事件,這樣的寫法,屬於「模擬真實」,正是創作的重要寫作方式之一。
對於三年級的孩子而言,即使老師已經告訴她們「創作中,虛構的正當性」,但就他們的年齡來說,這樣的認知還是有些難度,因此,有些孩子會藉由夢境的敘述,來將虛構的部分合理化,這表示孩子可以將外界知識與自身經驗作結合,是很好的的做法。
以下的文章,是一個三年級的孩子,在上第四堂課後,所寫的文章,當天我們藉由「瞎子摸象」的故事,引導學生將觀察力運用在文章之中,當天的題目是「瞎子買蠟燭」,這個孩子就是利用「夢境」將整個故事首尾相聯,使得全文合情合理。

瞎子小明買蠟燭          蔡宗翰

有一個瞎子叫小明,有一天媽媽叫他去買直直的東西,小明一邊走一邊摸。忽然他摸到一根棍子,他買下他,然後就興高采烈回去了。
到了家裡,他就拿了棍子給媽媽,媽媽一看就恍然大悟的說:「是可以點火的。」,說完瞎子就橫衝直撞的跑出去,他走呀走的又摸到了一個長長的東西,又可以點火的東西,那就是打火機。

他一回到家裡,就把打火機拿給媽媽,媽媽說你再去一次,然後他就衝出去了。他來到百貨公司,他又摸到一個東西那就是香菸。他回家拿給媽媽,媽媽很不高興,他就用棍子打小明的手心三百下,再要小明做一兆下伏地挺身,接著,媽媽就送爸爸香菸跟頂級打火機。隔天,小明,起床發現,全部都是夢,才安心的去上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