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

木柵文言文閱讀寫作課程孩子的文章--2

為什麼許多人視古文為畏途?我想,除了語言文字本身的難度,無法對故事文章產生認同感,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,所以,這次的寫作課程,我花了比較多的時間,和學生討論這個故事,並且留了比平常更多的時間讓學生去寫作,目的就是要孩子能夠對故事中人有更多的「感同身受」。

這次是孩子的第二堂寫作課,要孩子去想像自己成為幾百年前的倒楣書生、可憐小妾或是兇惡山大王並不容易,但是,許多孩子用自己的方式,寫出了自己的故事,與古文進行另類的交流與對話,非常精彩。

以下就是幾篇孩子不同的「角色扮演」故事:

崔寧◎李道儒

我叫崔寧,我賣布,我的朋友柴勝的布被偷,真倒楣,我也跟他一樣倒楣。

前幾天,我帶著十五貫錢要回家,正好碰到一個叫陳二姐的人,說她要回家跟他爸媽說她老公沒錢,把她賣到別人家,我就跟她一起走,反正一個人走很無聊。

過了一會兒,有個人追了上來,說陳二姐的丈夫死了,要她回去,然後那個人發現我有十五貫錢就叫我也跟著回去了。

回到那兒,他們都說是我偷了十五罐錢的,可是不是啊!那十五貫錢是我賺的,不是偷來的啊!我就無緣無故被殺了。

我在獄中的時候正在思考,要不要證明自己的清白,可是我不敢,還是不要好了,反正這輩子就這麼倒楣。或許,下輩子會比較幸運吧!


我被錯斬了◎高詰

有一天,我到天空之城去賣絲棉和三匹布,我共賣了三千貫錢,我還剩兩匹布,我想去菇菇村賣那兩匹布,因為菇菇村的人很有錢,而且那裡沒有在產布,所以應該可以賣到五千貫錢。

我走了差不多三天,終於來到菇菇村,我在這裡發現了一件很有趣的事,這裡的人的生活都離不開「香菇」,除了人以外,東西大多是用香菇做的,房子、桌子、椅子,只有衣服是從外地進口布來的,於是我努力的找要買布的人,我遇到一個名叫朱成功的人,他出一匹三千貫錢,我覺得價格很合理,於是我就把布賣給朱成功,我現在身上有九千貫錢,我沒貨可賣,也有足夠多的錢,於是我決定往東邊走,返回自己家。

走了兩天多,我再一顆大石頭邊看到一個人,她姓陳名二姐,她也是和我一樣要往菇菇村的東邊於是我和她一起趕路!就在這時,有兩個人來了,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和陳二姐被拉回菇菇村。到了菇菇村,當地的領事就說我殺了人,我大喊冤枉啊!但是領事竟然不理我,就把我給砍了。


王氏◎周沛庭

有一天,有一個人來家裡提親名叫劉貴,父親見他一表人才,便把我許給他,生活過的很不錯,只是一直沒有子女,於是相公又娶了一個小娘,姓陳,家中呼為二姐。

有一天爸爸過壽,我和相公回家幫爸爸過生日,過完生日,爸爸來到相公的房間,對相公說:「我女兒嫁給了你,也指望過著豐衣足食的生活,不如我給你十五貫錢,你去做個小生意。」於是相公拿了十五貫錢先回家了。

第二天,有位鄰居氣喘吁吁的說:「你先生被殺了。」

我回到家一看,只見相公倒在地上,我轉頭一看,看見陳二姐和一位後生,我心想:「一定是陳二姐通姦了。」我跑到官府叫冤,府尹問:「為何叫冤?」我把事情說了一遍,府尹命人把陳二姐和那位後生捉來審問,我一口咬定人是他們殺的,他們受不了酷刑,承認說人是自己殺的,府尹就把陳二姐和後生處斬。

我回到家祭拜丈夫,三年過後,爸爸叫老王來接,不料回家的路上,遇到靜山大王,老王跟靜山大王打了起來,老王不是靜山大王的對手,一下子就一命嗚呼了。我見靜山大王凶猛,脫身不得,心生一計。

我說:「奴家不幸喪了丈夫,後來又被媒人哄誘,嫁給這老頭,這老頭只會吃飯,大王今日殺了他,替奴家除害。」

大王說:「你願意做本大王的壓寨夫人嗎?」

我無計可施,只好答應。

晚上大王對我說:「我曾殺了兩人,枉殺兩人。」

我聽大王一說,原來是他殺了劉貴,害死了陳二姐和那位後生。我又再一次的到官府叫冤,換了新府尹,我將靜山大王的所作所為都說了出來,最後靜山大王被判了死刑。



冤死鬼的日記◎徐懷萱

我是個冤死鬼,死前是劉阿呆的的二老婆,叫陳月痴。
大老婆叫王月痴,本來日子過的還不錯,卻被我那個阿呆老公給搞砸了,看我的「鬼」日記就知道。

我跟一個已經有大老婆的劉阿呆結婚,劉阿呆是商人,日子還過的去。
四十九年五月六日


今天我那個瘋老公好晚回來,直到我睡了一覺後才聽見他敲門聲。進來後,我看見十四貫錢被重重的丟到桌上。

我問他:「錢是哪來的?」

他說:「我們家境情況不太好,所以我把你賣了。」

我們家境本來就不太好,所以我一點也不驚訝。

我說:「那你就先讓我回娘家去報告吧!」

等他答應後,我就去林老三的家借住一晚。
四十九年五月七日


我一早就醒了,趁林老三昏昏迷迷時跟他借了十四貫錢就上路了。走一走我發現前方有位叫夏成的年輕人也拿著十四貫錢,而且還跟我一樣要去同一個地方,於是我就跟他一起走,這時林老三突然跑過來說:

「你老公被殺!十四貫錢被偷!你竟然還要偷跑!跟我來!那邊那個人也一樣!」

到了劉阿呆的家,發現他被割的都不像樣了!

王月痴大罵說:「他對你也不壞,妳卻跟妳的男人殺了他,還偷錢!」

我辯解說:「我沒殺他,他說他把我賣了,所以我才去我娘家報告,錢是林老三借我的,而且我是路上遇到他的啊!」

但太遲了,判官判了我死刑,而夏成卻因為有證人而免了死罪。
四十九年五月八日

我死以後跟玉皇大帝說,我得發現真相,才要去極樂世界。

我就跟著王月痴跑,她跑回家,突然哈哈大笑說:「沒有人懷疑我趁晚上時殺了我老公,而且陳月痴也死了,現在財產是我的啦!哈哈哈!」

正好我看見她刻有她名字還有血的菜刀被她從床底下拿了出來,我靈光一閃,馬上附身在她身上,然後飛也似的跑到衙門前大叫;「冤枉啊!」

說完,我就離開王月痴的身體。

王月痴還來不及反應馬上就被抓,還被判了死刑。

這件事做完後,我就回到極樂世界休息了。

四十九年五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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